是否必须明确因果关系的药品不良反应才能报告?
答:不是。药品与可疑不良反应之间因果关系的确定有时非常困难,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只要可疑就可以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已经发生了再去报告有什么意义?
答:及时报告已经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收集的报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采取措施,以各种方式发布信息,限制、停止有关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可以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甚至保护下一代的安全和健康。
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向谁报告?
答: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国家总局药品评价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