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天琪
近日,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新年为研究生普遍“涨薪”,最高涨幅达42.8%,绝对增长最多的是1850元。调整后,一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每月补助分别为2500元和3000元,而三年级博士生每月补助可达6500元。消息一出,很多科学界的研究人员都有所感触,一方面大家认为一定的物质保障可以使研究生们安心学业;另一方面,也有青年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表示研究生涨薪之后“比自己的月收入还高”。那么,应当怎样看待研究生的待遇问题?怎样的补助数量和形式才能达到促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目的?
安心才能乐业
“研究生的补助问题,首先要明确其对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进行保障的目的。”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邓伟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硕士和博士阶段是在本科阶段学习的基础之上进行提升,是一种‘精英教育’。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应当得到基本保障。这些研究生中的大多数未来还是要走上研究、工程技术等工作岗位。在完成学业的过程当中,不应让研究生对自己的生存和生活现状,尤其是经济现状产生太多的困惑,保障他们有充足的条件能够安心进行学习和研究工作。”邓伟强调,“安心”才能“乐业”,这是无可非议的。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孙万儒也向《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在我国现行的教育制度和年限下,硕士生年龄一般在22-25岁之间,而博士生往往都在25岁以上,有些已经组建了家庭,给予他们适当的补贴和待遇是正常的,也是应当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科研人员的待遇都较低,研究生的学习阶段更不被认为是国家的义务,而是个人和家庭的选择,所以在培养方面家庭和个人要承担一定的成本。”孙万儒接着说,“过去的低补贴是不合理的,尤其随着物价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低补贴更使得研究生们的日常生活在没有家庭帮助的情况下捉襟见肘。适当地提高研究生的待遇,对他们安心搞好学习、研究是有好处的。”
补助标准应具体分析
研究生补助保障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是应当且必须的,但补助的标准是多少?多少才不算低?以怎样的形式发放?
邓伟认为,这些问题应当具体讨论。“各个专业的情况不尽相同。不同专业对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的工作和补助都有相应的要求和标准。我个人认为,研究生阶段是一个学习、提高的阶段,它的目的不是为了挣钱,这是应当明确的。但现实中,有些研究生已经步入了成家的年纪,有了家庭的负担和需求,但这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研究生还是选择了先完成学业再组织家庭。我们应当按照这个人群的基本生活状态作为出发点去考虑其补贴、待遇定在一个什么水平上较为合适。”
在邓伟看来,研究生处于学习阶段,其待遇与正式的研究人员、大学教师不一样,因为他们不承担其他的社会责任。“所以对他们的补助和待遇的基本考虑应当是保证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取得学位。待遇太低会造成保障不力,太高会误导研究生们将追求利益作为自己的关注点,这样就会偏离研究生学习、研究的生活主线。”
此外,如果学生作为老师的助手承担了额外的工作,可能会获得额外的报酬。“我们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尤其是科研院所,研究生们参与导师的研究项目是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上获得一些补助和津贴的。有些能力很强、能够多承担一些工作的学生其补贴还不低。”邓伟认为,这一部分补贴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现了学生的劳动和付出。
“总的来说,对研究生们还是不要以过高的物质条件诱导其偏离方向,不要诱导研究生在尚未进入社会、尚未进行正式的研究工作前就对物质特别敏感,这实际上是不好的。在关注、关爱研究生的过程中,要注意到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比如来自贫困家庭的研究生应当有额外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邓伟强调。
奖勤罚懒
孙万儒认为,研究生涨薪不应当普遍地、人人平等地去涨,而应该根据学生的研究成绩、学业进展,分出不同的等级。“有的学生很努力,加班加点,节假日不休息,一心一意扑在科研上,研究工作完成得很好,这样的学生多发放一些补贴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是可以的。”
“很多科研院所和高校采取的都是奖励式的补贴,对努力完成科研工作、科研成果较好的研究生,多给一些补贴进行鼓励是好事情。而在研究生队伍中也不乏一些‘混文凭’的学生,如果一视同仁进行补助发放未免有失公允。应当根据研究生们的表现分出等级进行补贴,鼓励勤奋做科研的研究生,而‘混文凭’的研究生不应给予涨薪,后者最终也不会成为科研领域的人才。”孙万儒强调,鼓励的目的是要培养人才。通过奖学金的方式发放补助更为合理,“依据成绩、论文发表的水平,由导师和学术委员会综合评定,保证公平公正。”
邓伟也赞同这种方式,“在具体发放形式上,不能吃‘大锅饭’。‘大锅饭’的一个弊端是削弱激励作用。鼓励产出的激励政策会调动人的潜能和积极性,最终真正起到培养人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