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 为了规范、正确地应用吸入性肾上腺皮质激素气雾剂,在使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部分患者在吸入后可有声音嘶哑、咽喉不适、念珠菌感染等情况,可暂停吸入或选用干粉吸入剂或加用贮雾罐。长期连续吸入(女性多于男性)可发生口腔、咽喉念珠菌感染。如剂量过大可出现糖皮质激素的全身性不良反应。
(2)吸入性皮质激素气雾剂吸入后不能立即产生疗效,应定时使用;对哮喘者在症状控制后逐渐停药,一般在应用后4~5天缓慢减量。
(3)吸入一次剂量可有10%~25%左右药物进入肺、气管,其余通过吞咽进入体内,其中有90%药物自胃肠道吸收。喷雾后宜应用生理盐水漱口和清水洗面,以避免残留在口腔的药物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并防止声音嘶哑及咽部念珠菌继发感染。
(4)依据持续型哮喘的严重程度给予适当剂量,分为起始量和维持量。起始量需依据病情的严重程度给予,分为轻、中和重度持续;维持量应以能控制临床症状和气道炎症的最低剂量确定,分2~4次给予,一般连续应用2年。
(5)吸入肾上腺皮质激素气雾剂不适宜于急性哮喘者,对由支气管平滑肌痉挛所出现的急性哮喘宜先应用长效肾上腺能β2受体激动剂控制或联合治疗,但仅适用于吸入性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不能完全控制的患者,或气道平滑肌紧张严重者。
(6)患有活动性肺结核,肺部真菌、病毒感染者,儿童,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可能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当长期高剂量应用时。可能发生的全身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儿童和青少年发育迟缓、骨骼矿物质密度减少、白内障和青光眼。因此,逐渐减少吸入剂量至最低有效量维持治疗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