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在离婚后,如果户口没有迁走,对宅基地应当如何分配?本期《科普中国智惠农民》邀请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琳为农民朋友们答疑解惑。
对于农村宅基地,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村民在离婚时,如果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集体,是可以分割宅基地使用权的。当宅基地使用权转换成钱,夫妻离婚时也可以分割。
法律顾问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副教授 金成波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琳
监制
战钊
策划
宋雅娟
编导
谢芸 武玥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