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近日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047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重视营养安全助力公众健康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上述答复由国家卫健委成文于今年7月26日。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指出,我委以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中心,坚持“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以加强营养健康科学研究、人群营养调查、食物成分及消费状况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为抓手,研制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健全营养法规标准体系、助力营养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
在答复中回应“关于用制度引领营养安全,将立法提上日程”建议时,国家卫健委指出,自2004年,原卫生部启动营养立法工作,起草《营养改善条例》,并相继印发《营养工作规范》和《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2014年-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委托中国营养学会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继续推进营养立法工作,通过开展调研、召开专家研讨会和多次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营养改善条例(草案)》,形成《营养改善条例(报送稿)》。近年来,我委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将特定人群的营养健康标准、营养标签要求、营养状况监测、营养干预与改善、健康教育等纳入上述法律。
国家卫健委还具体回应了代表所提“关于用投入换取营养安全,完善服务和保障”“关于用市场促进营养安全,高质量发展营养健康产业”等建议。
“营养是人类维持生命、生长发育和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国民营养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国民营养立法利国利民,对于保障国民健康十分重要。”国家卫健委在上述答复中指出,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深入研究立法可行性,积极推进立法进程,继续加强营养相关工作,注重标准建设,完善包括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在内的营养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加大营养健康干预工作推进的广度和深度,用好国家级营养技术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机制,强化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力度,助力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