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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日电(王仁宏)近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第一届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宣读了第一届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名单并向专家委员颁发了聘书,选举产生了1名主任委员和2名副主任委员。
危险废物鉴别是识别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正是对《通知》相关要求的进一步落实,通过采用社会监督的方式,强化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的监管。
《通知》明确,生态环境部负责全国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成立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国家和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应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通知》内容,对信息平台公开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存在异议的,可向鉴别委托方所在地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提出评估申请,并提供相关异议的理由和有关证明材料。对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存在异议的,则可向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提出评估申请,并提供相关异议的理由和有关证明材料。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完成评估后的意见作为危险废物鉴别的最终评估意见。鉴别委托方应将最终评估意见及修改后的相关资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并再次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