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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大湖池南荻与水蓼交相辉映。
光明网讯1月19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我国现有国际重要湿地64处,分布有湿地植物2258种,湿地鸟类260种。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总体水质呈向好趋势,生物多样性丰富度进一步提高。(记者 张佳兴)
图为江西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一景(刘伟/摄)
1月19日,第26个世界湿地日中国主场宣传活动举行。本次活动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主题是“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国际湿地公约秘书长玛莎·罗杰斯·乌瑞格在视频致辞中对中国政府在湿地保护方面作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活动发布了《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启动了《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预热宣传及LOGO征集活动,青少年代表发出湿地保护倡议。
黑龙江扎龙国际重要湿地,蓝天秀水鹤翱翔。(陈寿安/摄)
我国现有国际重要湿地64处,其中内地63处、香港1处。《白皮书》汇总了63处内地国际重要湿地2020年生态状况的监测和评估结果。结果显示,63处国际重要湿地分布在23个省区市,其中内陆湿地类型48处,近海与海岸湿地类型15处。63处国际重要湿地面积372.75万公顷,同口径相比2019年有所增长。湿地总体水质进一步改善,53处获取地表水水质数据的湿地中,Ⅱ类水比重最大,占30.19%;7处获取海水水质数据的湿地中,一类3处,二类4处。同时,针对9处湿地自然补水不足等问题,采取了人工补水措施,其中内蒙古达赉湖湿地补水达18.39亿立方米,引水保证率提高到70%。
黑龙江扎龙国际重要湿地(潘嵩毅/摄)
国际重要湿地是在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湖沼学或水文学方面具有独特的国际意义的湿地。加入《湿地公约》30年来,我国将具有国际保护意义的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使得许多重要湿地得到抢救性保护,为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图为云南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李世俊/摄)
《湿地公约》缔结于1971年,是全球第一个政府间多边环境公约,旨在通过构建国际重要湿地保护网络,推动各缔约方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中国自1992年加入公约以来,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不断增强湿地功能,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指定了64处国际重要湿地,建立了602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00余处湿地公园和为数众多的湿地保护小区,湿地保护率达52.65%。强化湿地保护法治化建设,颁布了《湿地保护法》,28个省区市先后出台湿地保护法规,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定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实施方案》,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同时,深化履约合作,深度参与公约事务和规则制定,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