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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3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裴晓菲就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总体情况答记者问。
裴晓菲介绍,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省开展督察。2024年2月26日至28日,各督察组陆续向被督察省份反馈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和案卷。
裴晓菲表示,总体来看,此次督察的5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督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有偏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一些省份仍存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问题,一些省份在推进项目发展中忽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化工园区布局问题突出,部分行业转型升级乏力、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二是推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有短板。一些省份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四水四定”要求落实不到位,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还有较大差距。从曝光的典型案例来看,部分地区“挖湖造景”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三是生态保护修复不力。海洋、湖泊、草原、林地,以及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时有发生,矿山违规开采及生态修复滞后问题依然存在。一些生态修复项目方案制定不科学、验收降低标准、后期管护不到位。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从督察情况看,被督察省份不同程度存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地方落实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要求不力,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造成污水长期直排、漏排和溢流。我们集中公开了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了一批突出问题。
据介绍,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指导督促被督察省份科学制定督察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张佳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