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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谢海霞就近日印发的《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对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镇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基本制度文件,《办法》围绕划定、实施、调整维护等全链条全流程优化设计,全文共分为19条。
《办法》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合理安排城镇空间布局,推动城镇集约紧凑发展。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守住资源安全底线,避让连片优质耕地和自然生态空间、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蓄滞洪区、大遗址保护区、重要矿产资源富集区域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
“严控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林地、湿地等,让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转向 ‘盘活存量空间’,从‘向外扩张’转向‘向内提质’,推动城市走集约发展的道路。”谢海霞介绍,《办法》框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并将其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通过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等空间底线,为城市各类开发建设行为“明底线、划边框”,防止城市“摊大饼”式无序扩张。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功能集聚,推动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公共服务资源更均衡、更高效配置。
以上海为例,作为我国超大城市,人口、产业等要素高度集聚,同时也长期面临资源环境紧约束的压力。近年来,上海按照“底线约束、内涵发展、弹性适应”的原则,通过划定和管理城镇开发边界,严守空间安全底线,优化城乡空间格局,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动超大城市发展转型。
“在科学评估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的基础上,通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构建‘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型’的空间格局,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规处潘海霞介绍,在实施总规的过程中,上海严守城镇开发边界2800平方公里的总规模,引导开发建设活动向边界内集中,边界外则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减量。依托“总体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城镇开发边界层层传导落地,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据悉,通过划定和管理城镇开发边界,上海的城市空间格局持续优化,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显著提高,城乡空间品质不断提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促进城镇布局紧凑、空间集约,构建了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土地供应中来自存量的比例逐年上升至约70%,仅产业用地近两年就盘活存量约75平方公里,存量更新已成为上海土地利用的主要途径。(记者 张佳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