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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林佳欣)节约资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约束仍较突出,国家发改委近年来如何推动节能降耗、提高能效,成果如何?接下来将在哪些方面持续发力?9月22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司长刘德春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节能方面的工作成效,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
一是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2012年以来,我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6%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了26.4%,相当于少用了14亿吨标准煤。
二是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明显。深入推进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结构节能。2012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36.2%;建成绿色建筑约85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约17亿平方米;全国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累计下降18.8%、21.7%。
三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节约能源法为统领,以民用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条例为支撑,节能审查、节能监察、能效标识、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等规章为保障的节能法规体系。实施并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发布相关国家标准378项,建立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配套政策。
刘德春表示,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约束依然突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对做好节能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接下来国家发改委将坚持节约优先,把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持续完善能耗双控政策,优化节能目标评价考核频次和考核方式,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政策,实施重大项目能耗单列,保障国家布局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二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优化项目管理方式,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把增量项目关口,深挖存量项目节能潜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改造。支持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对标能效先进水平,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
四是不断完善节能法规政策。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快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