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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进入新时代的十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划定并守住了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有力夯实了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与此同时,非法占用耕地、耕地土壤污染等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然而,需要看到,受短期利益驱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势头虽得到有效遏制,但个别现象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着生态环境和粮食安全。当前,应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角度,探索管用的办法、过硬的措施、“长牙齿”的制度,压实耕地保护的各方责任。
一是以保护性耕作制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保护性耕作是一种以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耕作制度,具有防治农田扬尘和水土流失、减少秸秆焚烧和温室气体排放、蓄水保墒、培肥地力、节本增效等作用。以我国东北地区为例,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实施3年来,东北四省(区)已累计在223个项目实施县实施保护性耕作2.01亿亩次,2022年实施面积达到8300万亩。当前,要坚持耕地保护数量质量并重,加强建设、严格管护,严格保护耕地数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划实补足永久基本农田,足额带位置下达到地块、建档立卡,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实至名归。同时,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条件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秸秆覆盖免耕、秸秆覆盖垄作、条带耕作等技术模式,促进作物稳产增产与地力恢复提升,带来农业经济、生态综合效应提升。
二是强化耕地用途管控,建立以产能为依据的补充耕地核算机制。鼓励农村居民对撂荒土地进行流转、出租、入股等参与到农业现代化发展和规模化发展之中,在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的同时也防止因无人看管造成的耕地退化、土壤盗挖。强化耕地用途管控需要注意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建立健全耕地用途管控法律、政策、技术体系,构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一张图”,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建立以产能为依据的补充耕地核算机制。
三是规范农村土地平整耕地土壤保护。土壤保护关系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关系美丽中国建设成效。当前,应尽快摸清我国土壤保护现状,建立土壤保护利用监测网络,对土壤厚度、土壤性质、地形地貌、水土流失以及退化污染等情况及时监测,根据土壤质量和稀缺程度制定合理的转让补偿机制。对于农村土地平整,应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严厉打击非法平整土地行为。针对耕作层地力进行切实保护,尤其在客土回填、表土保护、土地翻耕等环节,在土地平整验收中突出对削高填洼过程中富余土壤的处置方案是否妥当的验收标准。
四是推动土壤保护相关立法工作。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之举。相关部门应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加速土壤保护立法进程,完善土壤的分级保护和利用制度,进一步落实土壤保护利用的政治责任;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组织应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构建党委领导下的耕地保护、土壤保护利用长效机制,遏制违规“卖土”之风,加大对破坏土壤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守好农业生产命根子。
(贺高祥 作者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财经学院特聘教授)